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全稱敕封顯佑伯行宮,位于通靈街(今財神廟東街)北端,始建于清代乾隆年間。顯佑伯行宮的建筑布局,前為山門,面闊3間10米,進深5檁5.5米,脊高6米。磚木結構,硬山頂。山門分上、下兩層,上為戲臺,下為出入大門。門正面上方嵌石匾一塊,上 書端楷大字:“敕封顯佑伯行宮”。這種門樓上面帶戲臺的建筑,今已罕見,因此文物專家稱:宿遷的敕封顯佑伯行宮,對研究古廟宇和戲臺建筑有一定價值。進山門,迎面的便是行宮的主體建筑正殿。正殿為3間,磚木結構,石階高1米。殿內(nèi)塑有供奉的主神城隍像和判官、皂隸像。殿前設有平臺,供看戲用。正殿東側有附樓3間,西側有附樓6間,供接待地方長官和看管人員寢食之用。
解放后,由于封建思想被破除,顯佑伯行宮隨之空置并長年失修。2004年秋,按照省文物專家的建議,市政府籌資修復了顯佑伯行宮山門,拆除了附屬違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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