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該建筑建于1946-1949年,其院落占地面積約900平方米,建有磚木結構的西式樓房2幢,附屬小樓1幢,原產(chǎn)權人為裘逸青。
裘逸青,曾任偽西北藝專學校教授,后下落不明,解放前,該處曾租給偽善后事業(yè)救濟署使用,解放后,該處代管,后撥給三野托兒所使用。1995年因建設需要,拆除新式樓房1幢,現(xiàn)剩主樓及附屬樓各1幢,其中主樓坐北朝南,高二層加小閣樓,青磚外墻,尖頂,青瓦,木制門窗帶壁爐和老虎窗,北側附屬小二樓中間聯(lián)廊連接主樓,均為青磚外墻、尖頂,青瓦帶壁爐和老虎窗。建筑面積約330平方米,使用面積為287.2平方米,現(xiàn)為省級機關干部職工住宅,房屋保護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