轄境昔屬武清縣。
1730年劃歸天津縣,民國期間屬天津市三區(qū)第十八、十九保。
新中國建立后改保建街公所。
1949年6月街公所建制撤銷,分屬植物園、何興莊派出所管轄。
1952年民主建政時,改設(shè)植物園、河興莊街公所。
1953年合并為河興莊街公所。
1954年改稱河興莊街道辦事處。
1960年并入王串場人民公社,稱“火箭分社”。
1961年改稱“國印分社”,1962年又改稱河興莊人民公社。
1963年復(fù)為河興莊街道辦事處。
1968年改稱河興莊革命委員會。
1978年恢復(fù)河興莊街道辦事處。
1990年更今名,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