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興安州升府,綠營兵設(shè)汛分防,因在土坪內(nèi)挖出許多漢磚,取名“磚坪”,歸安康縣管轄。
嘉慶初年(1796年)升為磚坪營,道光二年(1822年)升為磚坪廳。
1913年至1917年為磚坪縣。
1917年,更名為嵐皋縣。
1949年11月28日嵐皋縣解放,沿用嵐皋縣名,隸屬安康行政公署。
1958年撤銷嵐皋縣建制,將長春、堰門、七步、泰山、大河、官元、大北河并入紫陽縣,其余地方并入安康縣,俗稱“安嵐合縣”。
1961年糾正“大躍進(jìn)”中的“左”的作法,恢復(fù)嵐皋縣建制。
除將大道公社的鷺鷥?yōu)、周家院子、安康嘴和長春公社的石家灣、柯家院子、王家?guī)X劃入紫陽縣外,原并入紫陽和安康二縣的疆域復(fù)歸嵐皋縣,嵐皋縣名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