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屬莒縣管轄,時稱第四區(qū)。
1943年9月,諸莒邊縣抗日民主政權(quán)建立,為淮河區(qū)。
1945年10月,諸莒邊縣撤銷,劃歸莒北縣,仍稱淮河區(qū)。
1950年1月,莒北縣撤銷,劃歸五蓮縣,稱第十區(qū)。
1958年1月改為汪湖鄉(xiāng),同年9月成立人民公社,稱衛(wèi)星人民公社。
1959年春,改稱汪湖人民公社。
1965年,所轄大北杏、王家北杏、鄭家北杏、河北、墻夼5個村劃歸諸城縣。
1984年4月,撤銷公社建制,改為汪湖鄉(xiāng)。
1994年12月,撤鄉(xiāng)設(shè)立汪湖鎮(zhèn),所轄村莊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