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5月劃分為十三(南湖)、十四(沈疃)兩個區(qū)。
1952年2月,全縣個別區(qū)、鎮(zhèn)進行合并,名為沈疃區(qū)。
1958年撤區(qū)建鄉(xiāng),名為沈疃鄉(xiāng),同年8月,建立和平公社。
同年12月,公社被撤銷。
1971年2月,由西湖、南湖、三莊劃出部分村莊成立陳疃人民公社。
1984年6月,改稱陳疃公社為東陳疃區(qū),轄6個鄉(xiāng)。
1985年8月,改東陳疃區(qū)為東陳疃鄉(xiāng),1985年日照縣改為日照市,隸屬日照市。
1992年12月成立東港區(qū)隸屬東港區(qū),1995年3月改東陳疃鄉(xiāng)為陳疃鎮(zhèn)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