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城歷史悠久,曾長期為“縣、州、國、郡”駐地。
春秋時為衛(wèi)國鄄邑,西漢始設(shè)鄄城縣,治此。
東漢獻(xiàn)帝初平三年(192)為兗州治所。
三國時期曾為魏東郡鄄城國治所。
西晉時期曾為兗州濮陽國治所。
十六國時期復(fù)為兗州治所,屬后趙。
南北朝時為濮陽郡治所。
開皇十六年(596)廢濮陽郡,置濮州,至明景泰三年(1452)因黃河水還遷城(西遷12千米王村,既今河南省范縣濮城鎮(zhèn)),期間一直為濮州(鄄城縣)治所。
清為濮州三十四集鎮(zhèn)之一。
清咸豐五年(1855)黃河邢成現(xiàn)河道后為重要渡口。
清末為濮州東舊城里、南舊城里、西舊城里。
1927年為濮縣舊城區(qū)。
1949年8月為鄄城縣六區(qū)。
1957年年底改為舊城鄉(xiāng)。
1958年9月成立舊城人民公社。
1983年12月改為舊城鎮(zhèn)。
2001年撤銷葛莊鄉(xiāng),并入舊城鎮(zhè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