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屬納樓長官司安正里。 明崇禎十二年(1639年),封水塘掌寨。 清順治十五年(1658年),設(shè)五畝掌寨,后又設(shè)五邦掌寨。 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屬建水縣崇安、瑞云、六合3鄉(xiāng)。 民國三十七年(1948年),五畝、五邦各為獨立保,直屬建水縣。 1950年,劃入新民縣。 1954年,建立萬漠(今排沙)傣族自治鄉(xiāng)。 1974年6月,由新街公社劃出南沙公社。 1984年,南沙公社改為區(qū)。 1988年1月,南沙區(qū)改為南沙傣族鄉(xiāng)。 1999年4月,南沙傣族鄉(xiāng)改為南沙鎮(zhèn)。 |
明清朝時,屬臨安府納樓茶甸長官司領(lǐng)地。 清乾隆元年(1736年),屬臨安府納樓司之敦厚里。 民國十一年(1922年),屬建水縣第九區(qū)所轄敦厚鎮(zhèn)。 1950年,劃入元陽縣稱樹稷區(qū)。 1951年,改稱第一區(qū)。 1970年,劃出紅峰公社(勝村)稱朝陽公社1972年,更名新街公社。 1974年,劃出南沙公社。 1984年4月,新街公社改為新街區(qū)。 1988年,由新街區(qū)改為新街鎮(zhèn)。 2007年10月,勝村鄉(xiāng)并入新街鎮(zhèn)。 |
明清時,屬納樓茶甸長官司領(lǐng)地。 清乾隆五十九年(1794)到清末,屬納樓司太和里。 1922—1949年,屬建水縣太和鄉(xiāng)。 1950年,劃入新民縣筱石區(qū)。 1951年,復(fù)稱太和鄉(xiāng)。 1952年,改為太和區(qū)(又稱二區(qū))。 1970年,改為東風(fēng)公社,并劃出曙光(沙拉托)公社。 1972年,改稱牛角寨公社。 1984年4月,牛角寨公社改為牛角寨區(qū)。 1988年1月,牛角寨區(qū)改為牛角寨鄉(xiāng)。 2017年,由牛角寨鄉(xiāng)改為牛角寨鎮(zhèn)。 |
明清時,屬臨安府納樓茶甸長官司沙拉托鄉(xiāng)轄地。 清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后,屬納樓甸長官司太和里和勐弄掌寨永善里所轄。 1922—1949年,屬建水縣太和鄉(xiāng)(又稱第九區(qū))和勐弄鄉(xiāng)沙拉托鄉(xiāng)轄之草果洞等地區(qū)。 1951年,屬新民縣太和鄉(xiāng)和勐弄鄉(xiāng)。 1970年,從牛角寨區(qū)劃出坡頭、漫江河、富寨、阿嘎、草果洞5鄉(xiāng)成立曙光公社。 1972年,曙光公社更名沙拉托公社。 1984年4月,沙拉托公社改為沙拉托區(qū)。 1988年1月,由沙拉托區(qū)改為沙拉托鄉(xiāng)。 |
明清時,屬臨安府納更山土巡檢轄地。 清嘉慶二十五年(1820年),劃入蒙自縣管轄稱河泥里。 清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改稱江外鄉(xiāng)。 民國二年(1913年),劃入個舊縣稱外西區(qū)。 民國二十二年(1933年),改稱第五區(qū)。 民國二十八年(1939年),第五區(qū)改為和鄰鄉(xiāng)。 1950年,劃入新民縣稱吉如區(qū)。 1951年5月,新民縣改名元陽縣,吉如區(qū)并入納更鎮(zhèn)。 1952年,改稱元陽縣第三區(qū)。 1956年,第三區(qū)改稱新城區(qū)。 1970年,從新城區(qū)劃出,成立勝利公社。 1972年,改稱嘎娘公社。 1984年4月,嘎娘公社改為嘎娘區(qū)。 1988年1月,由嘎娘區(qū)改為嘎娘鄉(xiāng)。 |
清順治十六年(1659年),屬臨安府轄。 清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劃出14寨歸稿吾土把總管。 清嘉慶二十二年(1817年),劃屬蒙自縣,改為納填里。 清咸豐三年(1853年),改為江外鄉(xiāng)。 民國二年(1913年),劃入個舊縣稱外西區(qū)。 民國八年(1919年),復(fù)歸蒙自縣第十區(qū)。 民國十三年(1924年),稱納更鎮(zhèn)。 1950年1月,屬新民縣納更鄉(xiāng);同年3月,改為納更區(qū)。 1951年,改為納更鎮(zhèn)。 1956年,設(shè)新城區(qū)(又稱三區(qū))。 1958年,改為東風(fēng)公社。 1970年,改名新城公社,其中劃出嘎娘稱勝利公社。 1983年,改名上新城公社。 1984年4月,改為上新城區(qū)。 1988年1月,由上新城區(qū)改為上新城鄉(xiāng)。 |
明洪武年間(1368至1398年),屬臨安府納更土巡檢。 清雍古元年(1723年后),屬稿吾土把總轄地。 民國二年(1913年),屬個舊外西區(qū)。 民國八年(1919年),劃入蒙自縣,分屬第九區(qū)和第十區(qū)。 民國三十年(1941年),分屬納更鎮(zhèn)和稿吾鎮(zhèn)。 1950年,劃入新民縣,分屬納更和稿吾區(qū)。 1951年,分屬元陽縣納更鎮(zhèn)、稿吾鎮(zhèn)。 1956年,分屬逢春嶺區(qū)和新城區(qū)。 1970年,從新城區(qū)、逢春嶺區(qū)劃出5鄉(xiāng)成立小新街公社。 1984年4月,小新街公社改為小新街區(qū)。 1988年1月,由小新街區(qū)改為小新街鄉(xiāng)。 |
明洪武年間(1368—1398年),屬臨安府納更山土巡檢轄地。 清雍正年間(1723年至1736年),設(shè)置稿吾土把總隸屬臨安府。 清嘉慶二十四年(1819年),劃屬蒙自縣逢春里。 民國二年(1913年),劃入個舊縣外西區(qū)稿吾鄉(xiāng)。 民國八年(1919年),復(fù)歸蒙自縣第九區(qū)為稿吾鎮(zhèn)。 1950年,劃入新民縣設(shè)稿吾區(qū)。 1952年,稱元陽縣四區(qū)。 1956年,改名逢春嶺區(qū)。 1970年,改逢春嶺公社,劃出大坪公社。 1984年4月,改為逢春嶺區(qū)。 1988年1月,由逢春嶺區(qū)改為逢春嶺鄉(xiāng)。 |
明至清雍正年間(1723年至1736年),屬臨安府納更山土巡檢轄地。 清雍正元年(1723年),劃屬臨安府稿吾土把總。 清嘉慶二十四年(1819年),劃入蒙自縣屬逢春里。 民國二年(1913年),劃屬個舊縣外西區(qū)為稿吾鄉(xiāng)。 民國八年(1919年),屬蒙自縣第九區(qū)稿吾鎮(zhèn)。 1950年,劃入新民縣稿吾區(qū)。 1956年,屬逢春嶺區(qū)(四區(qū))。 1970年,從逢春嶺區(qū)劃出成立大坪公社。 1984年4月,改為大坪區(qū)。 1988年1月,由大坪區(qū)改為大坪鄉(xiāng)。 |
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屬臨安府猛弄掌寨轄地。 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屬建水勐弄鄉(xiāng)。 1950年,劃入新民縣勐弄鄉(xiāng)。 1956年,屬元陽縣第五區(qū)(又稱攀枝花區(qū))。 1970年,改為前進公社。 1972年,改稱攀枝花公社。 1974年6月,劃出黃茅嶺公社。 1984年4月,改為攀枝花區(qū)。 1988年1月,由攀枝花區(qū)改為攀枝花鄉(xiāng)。 |
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屬臨安府猛弄掌寨。 民國十一年(1922年),屬建水縣猛弄鄉(xiāng)。 1950年,劃入新民縣猛弄鄉(xiāng)。 1956年,屬元陽縣攀枝花區(qū)(五區(qū))大山、戈它、夕歐3鄉(xiāng)。 1964年,金平縣的普龍寨鄉(xiāng)和土地寨鄉(xiāng)劃入元陽縣五區(qū)(后屬本公社)。 1970年,屬前進公社。 1972年,前進公社改為攀枝花公社,并劃出大山、黃興寨、夕歐、董棕寨、石門、戈它、普龍寨7大隊成立黃茅嶺公社。 1984年4月,黃茅嶺公社改為黃茅嶺區(qū)。 1988年,由黃茅嶺區(qū)改為黃茅嶺鄉(xiāng)。 |
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屬臨安府猛弄掌寨領(lǐng)地。 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屬建水縣猛弄鄉(xiāng)外三里。 1950年,劃入元陽縣猛弄鄉(xiāng)。 1956年,改為黃草嶺區(qū)。 1970年,改為衛(wèi)東公社,并劃出躍進(俄扎)公社。 1972年,改稱黃草嶺公社。 1984年4月,黃草嶺公社改為黃草嶺區(qū)。 1988年11月,由黃草嶺區(qū)改為黃草嶺鄉(xiāng)。 |
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屬臨安府猛弄掌寨領(lǐng)地。 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屬建水縣猛弄鄉(xiāng)外三里。 1950年,劃入元陽縣猛弄鄉(xiāng)。 1956年,屬黃草嶺區(qū)。 1970年6月,從黃草嶺劃出5大隊稱躍進公社。 1972年,改稱俄扎公社。 1984年4月,俄扎公社改為俄扎區(qū)。 1988年1月,由俄扎區(qū)改為俄扎鄉(xiāng)。 |
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屬臨安府納樓茶甸長官司領(lǐng)地。 清乾隆后,屬臨安納樓茶甸長官司之永順里、樂善里。 民國二年(1913年),劃屬建水縣南區(qū)(官廳)。 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屬建水縣永樂鄉(xiāng)。 1950年,劃入新民縣為永樂鄉(xiāng)。 1956年,改稱馬街區(qū)(又稱七區(qū))。 1970年,成立紅旗公社。 1972年,改名馬街公社。 1984年4月,馬街公社改為馬街區(qū)。 1988年1月,由馬街區(qū)改為馬街鄉(xiā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