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時期屬金田鄉(xiāng)常樂里;明清時期屬常樂里;民國時期屬長坑區(qū)、第三區(qū)、第二區(qū)、八社鄉(xiāng);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先后分屬清溪區(qū)、第四區(qū)、第十二區(qū)、劍斗區(qū)和湖頭區(qū)。 1965年12月拆劍斗公社的長基、寨坂大隊和湖頭公社的下鎮(zhèn)、白瀨大隊成立白瀨林場,以場帶隊。 1984年8月以場轄區(qū)域建立白瀨鄉(xiāng)人民政府。 |
湖上古屬湖頭。 宋、元、明、清時屬感化里。 民國時先后屬來感區(qū)、第二區(qū)、第一區(qū)、八社鄉(xiāng)。 新中國成立初期,先后屬清溪區(qū)、第四區(qū)、第十二區(qū)、劍斗區(qū)、湖頭區(qū);1958年屬湖頭人民公社,1961年8月屬湖頭區(qū),1965年4月改屬湖頭人民公社;1984年屬湖頭鄉(xiāng);1987年6月析湖頭鄉(xiāng)珍地等12個村成立湖上鄉(xiāng),延續(xù)至今。 |
唐代屬小溪場。 宋代屬金田鄉(xiāng)龍興里。 明、清代分屬興一里、興二里。 民國時期屬興善區(qū)、第二區(qū)、第一區(qū);民國34年(1945年)10月為尚卿鄉(xiāng)。 新中國成立后,先后屬清溪區(qū)、第三區(qū)、第五區(qū);1952年7月屬第十區(qū),后為尚卿區(qū);1956年6月分屬湖頭區(qū)、蓬萊區(qū)、西坪區(qū);1958年10月人民公社成立時,分屬湖頭人民公社、蓬萊人民公社、西坪人民公社;1961年8月改設(shè)區(qū),分屬湖頭區(qū)、蓬萊區(qū)、西坪區(qū);1965年4月成立尚卿人民公社;1984年4月改為尚卿鄉(xiāng)。 |
宋朝時期屬積德鄉(xiāng)新康里;明、清時期屬新康里;民國時期分屬新崇龍區(qū)、第四區(qū)、第三區(qū)、崇新區(qū)、新康鄉(xiāng);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先后屬崇新區(qū)、第七區(qū)、西坪區(qū);1958年10月屬西坪公社;1961年8月屬西坪區(qū);1965年4月屬虎邱公社;1984年4月屬虎邱鄉(xiāng);1987年6月從虎邱鄉(xiāng)析出,成立大坪鄉(xiāng),設(shè)大坪、萍州、福美、雙美、帽山、香侖、前洋7個建制村。 |
建縣前,龍涓地屬小溪場;建清溪縣后,龍涓為積德鄉(xiāng)龍涓里、崇信里。 民國初期沿用歷代建制,龍涓里、崇信里屬新崇龍區(qū);1936年屬第四區(qū)署;1930年,設(shè)龍涓鄉(xiāng)、舉溪鄉(xiāng)、崇信鄉(xiāng)屬崇新區(qū)。 1945年撤銷區(qū)署,由縣直轄鄉(xiāng),龍涓鄉(xiāng)轄8個保和寶溪鄉(xiāng)的3個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仍沿用民國建制。 1950年龍涓設(shè)立第八區(qū),轄龍涓鄉(xiāng)、寶溪鄉(xiāng);1952年龍涓先后屬第八區(qū)、第九區(qū);1958年2月,撤區(qū)并鄉(xiāng),設(shè)龍涓鄉(xiāng)、舉溪鄉(xiāng)、莊山鄉(xiāng),11月成立龍涓人民公社;1984年7月,實行政社分開,龍涓人民公社改為龍涓鄉(xiāng)人民政府。 |
宋朝時期屬金田鄉(xiāng)還集里,明清時期為還一里。 民國時期屬長坑區(qū)、第三區(qū)、第二區(qū)、長康區(qū)、崇新區(qū)。 1945年10月改為藍田鄉(xiāng)。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先后屬長康區(qū)、第五區(qū)、第六區(qū)、十一區(qū)、長坑區(qū);1958年11月屬于長坑人民公社;1961年8月又改屬長坑區(qū);1965年4月撤區(qū)仍屬長坑公社;1981年11月從長坑公社分出藍田公社,轄有10個生產(chǎn)大隊;1984年4月改為鄉(xiāng)建制謂藍田鄉(xiāng)。 |
自古,祥華隸屬多有變更。 宋朝時期,祥華分屬積德鄉(xiāng)崇信里和金田鄉(xiāng)還集里、感德里;明朝時期,還集里拆為還一里、還二里;祥華分屬還一里、崇信里和感德里。 清朝沿襲明朝制度;民國時期,屬長坑區(qū)、第三區(qū)、第二區(qū)、長康區(qū);1945年10月,分屬福珊鄉(xiāng)和多卿鄉(xiāng);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先后隸屬長康區(qū)、第六區(qū)、珊屏區(qū)、長坑區(qū);1965年4月成立祥華人民公社;1984年7月改為祥華鄉(xiāng)。 |
宋朝時期,屬金田鄉(xiāng)感德里;明、清時期,屬感德里;民國時期,屬長坑區(qū)、第三區(qū)、第二區(qū)、長康區(qū)、潘桃區(qū);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先后屬長康區(qū)、第五區(qū)、十三區(qū)、感德區(qū)、長坑區(qū);1958年10月,屬感德公社;1961年8月,屬感德區(qū);1965年4月屬感德公社;1984年4月,屬感德鄉(xiāng);1987年6月,從感德鄉(xiāng)拆出成立桃舟鄉(xiāng),首次成為鄉(xiāng)級建制。 |
宋、元、明、清時期,福田鄉(xiāng)屬感德里。 民國時期,先后屬長坑區(qū)、第三區(qū)、第二區(qū)、福珊鄉(xiāng)和多卿鄉(xiāng);中華人民國和國成立后,先后屬長康區(qū)、第六區(qū)、十四區(qū)、珊屏區(qū)、長坑區(qū);1955年,安溪組織數(shù)千人在格口等村墾荒造田,開發(fā)山區(qū);1958年4月,成立福前農(nóng)場,后劃歸省潘洛鐵礦管轄;1959年10月,改為縣辦農(nóng)場;1962年4月,改為省辦農(nóng)場;1970年10月,改為縣辦農(nóng)場,其中,白桃、雙垵、豐田等村于1965年4月由原屬長坑區(qū)改屬祥華公社;1979年12月,豐田國有林場正式建場,林場經(jīng)營區(qū)屬九龍江支流感化溪匯水區(qū),設(shè)有3個職能部門和4個工區(qū),是安溪面積最大的林區(qū);1984年8月,建立豐田鄉(xiāng)政府,實行以場轄區(qū)域體制1996年12月,豐田鄉(xiāng)、豐田林場和福前農(nóng)場合并,稱福田鄉(xiāng),實行一鄉(xiāng)帶二場的管理體制,延續(xù)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