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柳公社礬礦冶煉遺址建于1958年,占地1560平方米。由礬窯,礬灶,增溫池,沉淀池等部分組成。煙囪呈梭形,高17.5米,底部直徑4.3米,為青磚砌造。向西100米處原一處熬煉礬的灶,灶煙囪為方形(已倒塌),煙囪東側(cè)有灶臺,可放3只大鐵鍋,西側(cè)有2個毗連的方形增溫池(已被土埋),南側(cè)有2排、每排11個、共22個圓形沉淀池,池為麻石圍砌而成。礬礦冶煉遺址,給人們展示的是從開采礬礦到手工燒制成礬礦的全過程。
該遺址是特殊時代的產(chǎn)物,是一處重要的工業(yè)文化遺產(chǎn),是第三次文物普查新增種類,為研究當?shù)氐墓I(yè)發(fā)展史提供了實物依據(jù),對研究特定時期的工業(yè)文明有一定價值。
保護范圍:以窯爐為中心,東、西各20米,南60米,北30米。
建設控制地帶:保護范圍外,東、南、西、北各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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