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長城重峪口關南九公里處的紅山北坡上,有采石場遺址一處;經現場考古調查分析,及與普查長城的資料對比,斷定為明代修建長城時所開設的采石場。該遺址被盧龍縣人民政府公布為盧龍縣第一批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986年被市政府批準公布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定名為“盧龍紅山長城采石場遺址”。由于該遺址是我省罕見的長城采石場,遺址中的各種遺存反映了我地區(qū)當時采石操作的專業(yè)技術水平和工藝方法,是研究古代生產力狀況、探查當時專業(yè)科技發(fā)展狀況的重要依據,特別是對明長城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故于1993年7月15日,被河北省政府批準公布為河北省第三批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盧龍紅山長城采石場遺址,位于燕河營鎮(zhèn)城柏莊村西的紅山北坡,海拔148米,北距重峪口長城九公里。遺址平面呈不規(guī)則亞鈴形,東西兩端面積較大,中段較窄,東西長約一千三百米,南北寬近七百米,為修造明長城而開設,但具體時間無確考。遺址四周皆高山或山丘、東北面坡下不足千米處即是安燕公路旁的城粞莊村,路旁有一小河名為燕河,沿河逆水向北可至重峪口關距長城一點五公里處,遺址內土質暗紅,地面為松林、雜草所覆蓋,巨大的暗紅色山石星羅棋布地散在地表面,大的有12立方米,常見的為5-10立方米,石質為侏羅紀時期形成的底部礫巖,顏色暗紅,性脆,無自然紋理,不易風化,易于劈鑿開采加工。因修造長城工程巨大,所需石方量多,而紅山距長城、道路、河流較近,便于運送石料,且巨石表露,數量多,面積大,易開采加工,而無須挖地取石,故在此開設長城采石場,為修長城劈鑿加工長城基石是合情合理的。
遺址內以當時開采的條石毛料及在巨大山石上遺存的劈石鑿痕為主要遺存,數量巨大。經調查測量,條石毛料的長度為200-350厘米,寬為50-60厘米,厚度為40--50厘米。經調查,在1958年前,遺址內還存有大量的成品石料及漫山遍野的半成品石料,后被距遺址三公里處的染莊一帶村民將所有成品石料及部分半成品石料運走,用于修路筑橋了。1983年盧龍縣文物干部楊衛(wèi)民同志將遺址的調查結果與1982年普查長城的資料進行了分析對比,使關于紅山的采石場遺址即是當年修造明長城的采石場的傳說得到了證實。重峪口:一帶七公里長的長城及敵樓的基石的石質為底部礫巖,顏色暗紅。與紅山石質相同,而在重峪口一帶山中未發(fā)現相同質地的山石;遺址內被劈開的條石大小根據裸露山石大小不同而不同,若將遺址內的條石一斷為二或一分為三,再進行鑿方加工,則與重峪口一帶長城基石規(guī)格相同。
遺址內的遺跡大致可分為三大類,一是在表露的巨石上遺留有條狀鑿痕,巨石尚未劈開,鑿痕長6-12厘米,寬3-8厘米,深5-10厘米,依山石大小不等,巨石上鑿痕的數量亦不同,此種鑿痕當為置放排楔開石之用。二是經排楔的作用,將巨大山石一劈為二或一劈為三,成片狀或塊狀0在原地,為加工成條石作準備,三是已被加工成條柱狀的條石,劈開后,有的被移過位,多數未被移動過,劈開后沿劈縫分列兩旁,成組、成排地分布在山中各處。盧龍紅山長城采石場遺址的發(fā)現與保護,對明長城的研究具有重要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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