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臺遺址位于東經114°50′23.8″,北緯34°06′04.7″,海撥高度27.2米,太康縣城西北3公里的霸王臺村內。遺址北高南低,面積2.3萬平方米。1989年太康縣人民政府公布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霸王臺遺址文化層厚0.5-2米。發(fā)現遺物有豆、甕、鬲、釜、罐、小口尊、陶紋輪等。陶質為泥質紅陶和泥質灰陶。紋飾為粗繩紋和細繩紋。屬商文化遺址。
現狀:保存完好。
保護范圍:重點保護區(qū)以該遺址標志為座標點,向東40米,向西120米,向南150米,向北15米。一般保護區(qū)以重點保護區(qū)線為基線向四周擴展2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