臘者布依族傳統(tǒng)民居建筑群位于羅平縣魯布革布依族苗族鄉(xiāng)臘者村。建筑大部分坐東南向西北,少部分坐南向北或坐西北向東南,由干欄式吊腳樓24幢、祭祀場所1處、老人房1座、石板路1段、整木樓梯、水車等174處不可移動文物,以及織布機、紡車、染缸、風箱、摜槽等360件可移動文物,共同構(gòu)成建筑群整體文化景觀。建筑群總占地面積約2.7平方千米。
干欄式吊腳樓分為懸山頂穿斗干欄式、歇山頂穿斗干欄式和懸山頂與歇山頂穿斗混合干欄式3類,所用建筑材料以竹木為主,少量用石塊。房屋建筑結(jié)構(gòu)與功能基本相同。
懸山頂穿斗干欄式吊腳樓,多為3開間,由主樓和曬臺兩部分組成。主樓,3開間,通面闊12米、進深8米、高4.8米。一樓呈干欄狀懸空,支柱高1.6米,四壁不支砌墻壁,僅用少量竹木做柵欄,為養(yǎng)牲畜、舂碓、磨坊、堆放雜物等生產(chǎn)生活用房。二樓為居住用房,高1.8米,四壁多用木板封閉或隔斷裝飾。部分建筑四壁除采用木板、竹篾材料外,也有采用石片、石塊分層壘砌墻體。明間前堂為日常生活場所,后堂為祭祀祖先場所。2次間后堂為起居場所,前堂為擺放織布機、紡車等織布工具及火塘、廚灶飲食場所。三樓為暗樓,高1.4米,四壁由竹篾編織合圍而成,為糧食雜物堆放場所。各樓層間各置一根整木,鋸砍成樓梯上下連通。曬臺一般與一樓相連,或建于次間正前,或建于次間外側(cè)。臺面長、寬各約4米,與房屋二樓平齊。曬臺臺面建筑材料早期為竹簾,后期為木板或水泥,是就餐、納涼、晾曬糧食和衣物場所。
歇山頂穿斗干欄式吊腳樓,多為二樓一底竹木或石木結(jié)構(gòu)。5開間,通面闊18米、進深8.4米,前后為11架梁柱,落地檐柱腳外撇,梁架與穿枋交接處設置瓜柱。
懸山頂與歇山頂穿斗混合干欄式吊腳樓,多為3開間,也有少量為5開間。
山神祭祀場所,位于臘者村北5米、羅(平)乃(格)公路東北40米處。場所南北寬12.6米、東西長12米,面積150平方米,坐西南向東北。場所內(nèi)現(xiàn)有祭祀神樹1棵,神樹前(西南)1.5米處置供神案幾1張。場所內(nèi)分布有石桌12張、石凳48條。
老人房,位于臘者村北15米、羅(平)乃(格)公路東北7米處。建筑坐東北向西南,為四角攢尖頂木結(jié)構(gòu),頂用青灰筒板瓦覆蓋;4圓形水泥柱,下部除門外,其余3柱均用水泥樁連接。通高3米、長、寬各2米。水泥地面。
石板路,位于臘者村北偏東10~60米處。路殘長47.2米、寬0.6~1米,均用長0.4~0.9米、寬0.2~0.5米的石灰石直聯(lián)橫砌而成。石板路修建年代大致為清代至中華民國時期,現(xiàn)仍被使用。
建筑群始建于清代晚期,是迄今為止云南省數(shù)量最多、保存較為完整的布依族民居建筑群。建筑群營造結(jié)構(gòu)的多樣性、建筑技術的合理性、建筑材料的實用性,真實地反映出布依民族依托自然、利用自然,與自然和諧共生的文化價值理念,是中華民族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多樣性的集中體現(xiàn),具有較高的歷史學、民族學、環(huán)境生態(tài)學研究價值。
2006年5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為云南省民族傳統(tǒng)文化保護區(qū)。2012年1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為第七批文物保護單位。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