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屬浮梁縣第四區(qū)福西鄉(xiāng)。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屬浮梁縣第七區(qū)福港鄉(xiāng)。
合作社時,由芳村初級社轉明星高級社。
1958年因建樟樹坑水電站時,遷入高峰人民公社稱芳村大隊。
1959年轉為英溪墾殖場芳村分場。
1961年成立福港公社芳村大隊。
1964年與浯溪合并屬雙橋大隊,1965年恢復芳村大隊。
1968年撤銷福港公社芳村大隊,1972年恢復福港公社芳村大隊。
1984年建鄉(xiāng)時建立芳村村村民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