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元末始,拖船埠為往來船只停泊處,時因以下有霸王灘、扁擔灘兩處激流,上水船經此必雇人拉纖而上,故名。
明洪武二年(1369),拖船境域屬江西布政使司、南昌府、豐城縣一坊登仙鄉(xiāng)之部分,下轄五都十六圖。
清代政區(qū)基本沿襲明代劃分。
1949年前夕分屬唐圩、北湖兩鄉(xiāng),1951年建政時為蛟湖、圍里、北湖、唐圩、南江、中洲、郭厚7個鄉(xiāng),1958年為紅旗公社的唐圩、中洲、蛟湖3個管理區(qū),1961年調整為唐圩、中洲、蛟湖3個公社,1968年合并為拖船公社,1984年3月改拖船鄉(xiāng),1996年12月撤鄉(xiāng)建鎮(zhè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