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屬新區(qū)鄉(xiāng)二都。
1941年,屬二區(qū)雙峰鄉(xiāng)和鳳凰鄉(xiāng)。
1943年,為瀕湖區(qū)雙鳳鄉(xiāng)。
1949年5月,屬五區(qū)。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設有平塘鄉(xiāng),雙峰鄉(xiāng),橋嶺鄉(xiāng),濱湖鄉(xiāng)。
1952年,為和合、濱湖2鄉(xiāng),屬九區(qū)。
1954年四鄉(xiāng)合一,設和合鄉(xiāng),取和平合作,大和大合之意。
1956年4月,屬三汊港區(qū)。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后,和合鄉(xiāng)與大沙合并為大沙公社。
1962年和合從大沙公社分出,成立和合公社。
1968年和合再次并入大沙公社,1973年和合與大沙又一次分社為和合公社,1984年5月,恢復鄉(xiāng),遂稱和合鄉(xiāng),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