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時,屬沅陵縣第三都。
民國元年(1912年),屬樂平鄉(xiāng)。
民國十八年(1929年),屬第七區(qū)。
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屬第六區(qū)。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屬第六區(qū)。
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屬樂平鄉(xiāng)。
1949年10月,屬第七區(qū)。
1950年,屬第九區(qū)。
1952年,屬第十四區(qū)。
1953年3月,設(shè)4鄉(xiāng)。
1956年,4鄉(xiāng)合并為火場鄉(xiāng)。
1958年9月,火場鄉(xiāng)與大合坪等鄉(xiāng)合并為光明公社。
1961年,光明公社析置火場公社。
1984年,火場公社改為火場鄉(xiāng),屬北溶區(qū)。
1989年,火場鄉(xiāng)改為火場土家族鄉(xiāng),屬沅陵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