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11月,農業(yè)合作化運動,虎頭巖村更名為紅林農業(yè)高級社,負責人稱社長,村民改稱社員。
1958年,實行人民公社建制,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所有的體制;設立紅林大隊管理委員會,簡稱紅林生產大隊、紅林大隊,負責人稱大隊長。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開始,1968年5月,更名為紅林大隊革命委員會,負責人稱主任。
從1978年11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始,對“文化大革命”的錯誤進行撥亂反正,1980年,復稱紅林大隊管理委員會,簡稱紅林生產大隊。
1981年11月,根據西政發(fā)(1981)97號《關于城關鎮(zhèn)街道和農村四百六十五個生產大隊更改名稱的通知》,以當?shù)氐孛瑢⒓t林生產大隊更名為虎頭巖生產大隊。
1984年5月,實行農村體制改革,撤社并區(qū)建鄉(xiāng),政社分開,撤銷虎頭巖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選舉產生虎頭巖村民委員會,簡稱虎頭巖村委會,負責人稱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