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商時代,隨地有姜姓隨國,相傳為“烈山氏”“炎帝神農(nóng)”的后裔。
西周初年,周室分封,姬姓隨國、唐國立漢東。
漢東隨國多見于文獻,如《左傳•桓公六年》云:“漢東之國,隨為大!贝呵锓謱匐S、厲、唐、貳國。
戰(zhàn)國屬楚,置隨縣。
秦為隨縣,屬南陽郡。
漢承秦制,置隨縣。
東漢末年,隨縣隸屬荊州南陽郡。
三國時期,隨縣隸屬義陽郡,后廢義陽郡,隨縣還隸于南陽郡。
太康九年(288)置隨國,領(lǐng)平林縣。
南朝宋泰始五年(469)改為隨陽郡。
南朝齊為隨郡。
南朝梁為北隨郡。
北朝西魏大統(tǒng)元年(535)升北隨郡為隨州。
北周大象二年(580)楊堅晉為隨王,封于隨地建國。
隋大業(yè)三年(607)復為漢東郡。
唐武德元年(618)改郡為州,隋州屬山南道。
開元二十一年(733),分山南道為東、西二道,隋州屬山南東道。
天寶元年(742)改為漢東郡。
乾元元年(758)恢復隨州,轄境相當今隨州、棗陽二市境。
南宋紹興四年(1134)屬襄陽府。
元屬德安府。
明洪武九年(1376)降為縣,屬黃州府。
洪武十三年(1380)復為隨州,屬德安府。
清代仍為隨州,屬德安府。
1913年改隨州為隨縣。
1914年屬江漢道。
1932年屬第五行政督察區(qū)。
1936年屬第三行政督察區(qū)。
1949年屬孝感專區(qū)。
1952年屬襄陽專區(qū)。
1970年屬襄陽地區(qū)。
1979年11月16日,國務院批準設立縣級隨州市。
1983年8月19日,經(jīng)國務院批準,撤銷原隨縣,將隨縣的行政區(qū)域并入縣級隨州市,由襄樊市代管。
1994年11月,省政府將隨州市改為省直管市。
2000年6月,設立地級隨州市,轄曾都區(qū),代管廣水市。
2009年3月,在曾都區(qū)范圍內(nèi)劃出部分鄉(xiāng)鎮(zhèn)成立隨縣,曾都區(qū)繼續(xù)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