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前1046-前221)張集為楚國屬地,從秦始皇設(shè)郡縣起屬南陽郡筑陽縣轄,漢至兩晉相沿不變,自東晉(317-420)屬襄陽轄。
隋文帝(604-618)廢筑陽縣建谷城縣,屬襄陽轄。
張家集屬谷城縣轄。
唐至宋元因襲舊制。
明洪武年間(1368-1398)朝廷從山東遷五戶(鄧營、湯營、楊灣、梁莊、謝營)八軍(八大軍頭)在此設(shè)“襄陽衛(wèi)上趙所軍屯”(即軍墾農(nóng)場)。
上趙所(即場部)駐雷音寺。
今武營分場大廟李崗前面的廟宇遺址上石像尚存。
明洪武九年(1376),屬谷城縣仁和鄉(xiāng)洛陽都。
明嘉靖元年(1522),改“都”為“里”,屬谷城縣洛陽里。
清代(1636-1912),張家集以十字街(黑虎廟)為界,至南北門,東屬襄陽縣,西屬谷城縣,兩縣都沒有團防局。
清順治十年(1653),為谷城縣洛陽里(張集鎮(zhèn)區(qū))一甲;清道光四年(1824),清政府在此設(shè)巡檢司衙署。
清同治元年(1862),屬谷城縣沅下里(二甲);清光緒三十四年(1908),改“里”為區(qū)。
屬谷城縣興仁區(qū)。
民國二十一年(1932),張家集劃為湖北省第八行政督察專員公署(治所在襄陽)屬谷城縣轄。
但東街仍掛有“襄陽縣辦公處”的牌子。
民國二十八年(1939),屬谷城縣名張家集鄉(xiāng),下轄十一保。
1948年1月,屬谷城縣愛國民主政府。
同年夏至冬,屬桐柏行署襄陽第一區(qū)。
下轄石橋、黑龍集、仙人渡、太平店、張家集。
1949年,屬光化縣第二區(qū),區(qū)政府駐仙人渡,轄仙人渡、張集(去掉“家”)。
1951年夏,張集和仙人渡分開,張集為第四區(qū),轄由襄陽縣劃入的:李崗、任崗、龍興寺、大房營、武家崗、二房營、三房營、余劉、彭家灣、孫樓、杜家灣1個行政村和原由谷城轄的現(xiàn)張集、羅營、閆家、大王崗、江營、湯沖、油坊灣、趙灣、陳家樓、趙營、高灣、鐘灣、蔣灣13個行政村共24個行政村。
1956年,名為光化縣第三指導(dǎo)組,原17個小鄉(xiāng)合并為西沖、張集、李崗三個大鄉(xiāng)。
1957年恢復(fù)區(qū)建置,名為光化縣第三區(qū)。
1958年,名為光化縣張集(紅旗)人民公社,下轄管理區(qū)。
轄區(qū)范圍不變。
1961,名光化縣第三區(qū),下轄張集、李崗、西沖、趙灣四個人民公社。
1969年區(qū)政府改為區(qū)革命委員會。
1975年,名張集公社。
所轄的晉公廟、孫家灣、高灣三個大隊劃歸李樓人民管轄。
1979年1月,根據(jù)湖北省革命委員會“鄂革文〔1979〕6號”文件精神,張集公社更名為“湖北省國營張集農(nóng)場”,屬省辦、襄樊市農(nóng)墾公司管理。
行政上仍由光化縣領(lǐng)導(dǎo)。
除原轄區(qū)外,另將李樓公社公社所屬的現(xiàn)晉公廟、孫家灣、高灣,竹林橋公社所屬的現(xiàn)灣、詹沖、高莊、胡家寨村,仙人渡公社所轄的鐘家灣、蔣灣村計9個行政村劃歸張集。
農(nóng)場下轄李崗、張集、西沖、趙灣、國光5個分場,33個村,233個村民小組。
1984年10月,張集農(nóng)場劃并老河口市張集區(qū),區(qū)場并存,一套班子、兩塊牌子,下轄分場(管理區(qū)),名稱及范圍不變。
1987年9月,屬老河口市,名張集鎮(zhèn),下轄管理區(qū)建制照舊。
1991年,名張集鎮(zhèn),增設(shè)肖家洼管理區(qū),屬老河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