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堯之世,大禹治水成功,定九州,今辛集市屬冀州域。
商時隸屬同夏。
周屬并州地。
春秋屬晉地。
戰(zhàn)國屬趙地。
秦屬鉅鹿郡地。
西漢開始建縣,時分貰、郻、安定、樂信、西梁五縣,貰、安定、樂信、西梁初為侯國,后改為縣,貰縣治在今辛集鎮(zhèn)南15公里大、小車城村,郻縣縣治在今辛集鎮(zhèn)東南,安定縣治在今辛集鎮(zhèn)北4公里安古城,樂信縣治在今辛集市西,此四縣均隸鉅鹿郡,西梁縣治在縣城南,隸屬信都國;漢平帝元始二年(2),改安定為安民縣,仍隸鉅鹿郡。
東漢建武年間(25-57),并貰、郻、安民、樂信、西梁五縣為鄡縣,隸鉅鹿郡。
晉時鄡縣屬冀州趙國。
北魏鄡縣屬定州鉅鹿郡。
北齊改為安國縣,縣治在今安古城,安古城古為安國城,后“國”俗訛為“古”。
隋開皇六年(586)改安國縣為安定縣,十六年(596)置晏城縣,縣治在今辛集市西,十八年(598)改安定縣為鹿城縣。
大業(yè)初晏城縣廢入,隸信都郡。
唐初,鹿城縣屬河北道廉州;貞觀元年(627),廢廉州以鹿城屬深州;十七年(643)改屬冀州;先天二年(713)析饒陽、鹿城之地置陸澤縣,與鹿城并屬深州。
唐天寶十五年三月乙亥(756,舊歷3月18日)改鹿城縣為束鹿縣,隸深州饒陽郡,縣治在今舊城。
宋初,束鹿縣隸鎮(zhèn)州;淳化元年(990)改隸真定府深州,后宋分天下為路,束鹿縣屬河北西路真定府,仍隸深州。
金時,束鹿縣屬河北東路隸深州。
元太宗十年(1239),束鹿縣隸真定路;至元二年(1366),束鹿縣并入深澤縣,至元三年(1367)分置,束鹿縣屬保定路祁州。
明時束鹿縣仍隸保定府祁州。
天啟二年(1622),滹沱河水患,衙署蘆舍淹沒一空,縣治由舊城遷至今新城。
清雍正十二年(1734)改屬直隸保定府。
1912年,束鹿縣屬直隸省保定道;1928年廢道,直屬河北省;1935年屬第九行政督察區(qū);1938年3月縣治在今新城,屬冀南一分區(qū);1938-1948年屬冀南、冀中區(qū);1946年初恢復(fù)原縣治,雙井、師尹村劃歸深縣,丁家莊劃歸冀縣,百尺口、小河口劃歸寧晉縣,深縣滿家灣、北張村、董屯、常家屯、李家屯、徐家屯、甜水井和衡水縣東謝村劃歸束鹿縣。
后全縣分為兩個市(舊城市、辛集市)、十七個區(qū),1949年9月縣政府遷至辛集市,隸屬仍舊;1949年10月全縣按序數(shù)分為舊城、張古莊、位伯、辛集、南智丘、新城、和睦井7個區(qū),并改舊城、辛集兩市為鎮(zhèn),隸屬未變;1954年4月,辛集鎮(zhèn)劃歸束鹿縣;1958年11月,束鹿、晉縣、深澤三縣合并為束鹿縣,縣轄辛集、舊城、張古莊、范家莊、和睦井、新城、西小王、郭西、晉州、東卓宿、小樵、槐樹、東里莊、總十莊、深澤、趙八、西河17個公社;1960年屬石家莊市。
1961年5月,恢復(fù)晉縣、深澤縣治,束鹿縣分為30個公社,屬石家莊專區(qū);1967年屬石家莊地區(qū)行政公署;1986年撤銷束鹿縣,設(shè)立辛集市(縣級),由石家莊地區(qū)代管;1993年石家莊代管。
2013年4月,被列為省直管試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