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于今南明鎮(zhèn)置楠木洞長官司,屬思州軍民安撫司。
明洪武初置赤溪洞長官司(今南明鎮(zhèn)),旋廢。
永樂元年(1403)復(fù)置。
十一年劃入新化府。
宣德九年(1434)改隸黎平府。
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廢長官司。
清雍正七年(1729)始置清江廳,屬鎮(zhèn)遠府。
乾隆元年(1736)于柳霽設(shè)縣丞。
1913改清江廳為清江縣,屬黔東道,于柳霽置柳霽分縣。
1914年因與江蘇、江西清江縣重名,以縣境清水江古稱劍河,更名今名。
1936年撤銷柳霽分縣。
屬第七行政督察區(qū)。
1937年屬第一行政督察區(qū)。
1949年屬鎮(zhèn)遠專區(qū)。
1956年屬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至今。
1958年臺江縣并入。
1962年析出復(fù)置臺江縣。
因三板溪電站建設(shè),縣城所在地柳川成庫區(qū)被淹沒,2003年2月,臺江縣革東鎮(zhèn)劃歸劍河縣。
2007年,劍河縣人民政府從柳川遷至革東鎮(zhè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