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雍正八年(1730年),置古州廳后,劃為南路苗寨。
清雍正九年(1731年),置高舊右營游擊署。
民國六年(1917年),屬南區(qū)轄地。
民國二十年(1931年),轄地分置高排、八蒙兩鄉(xiāng),屬三區(qū)。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置興華聯(lián)保辦公社,屬五區(qū)。
民國二十九年(1940年),改屬第三區(qū)。
民國三十二年(1943年),裁撤區(qū)建制,建興華鄉(xiāng),直屬縣。
1953年,分置興華、高排、水尾3鄉(xiāng)。
1956年,高排鄉(xiāng)并入興華鄉(xiāng)。
1957年1月2日,劃歸三都縣。
1958年9月,撤區(qū)鄉(xiāng)成立公社,置新華公社,屬三都水族自治縣都江公社(大公社)。
同年12月,改置興華公社管理區(qū)。
1963年7月,興華公社回歸榕江縣。
1984年,廢公社體制,恢復興華水族民族鄉(xiāng),屬八開區(qū),屬榕江縣。
1992年2月,撤區(qū)并鄉(xiāng)建鎮(zhèn),置興華水族鄉(xiā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