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析潮安縣城關置潮州市,為粵東行政區(qū)駐地。
1955年粵東行政區(qū)駐地遷汕頭市。
1956年改屬汕頭專區(qū)。
1958年潮州市改為縣級市,由汕頭專區(qū)轄。
1959年撤市置潮州鎮(zhèn)并入潮安縣。
1979年恢復潮州市(縣級),屬汕頭專區(qū)。
1983年潮安縣并入潮州市,由汕頭市代管。
1988年12月省政府批準潮州市歸省直接領導,享受市地一級管理權限;1989年12月,潮州市為副地級市。
1991年12月7日,潮州市升格為地級市,轄新設立的湘橋區(qū)(縣級)、新恢復的潮安縣和原汕頭市管轄的饒平縣。
2013年6月28日,經(jīng)國務院批準撤銷潮安縣,設立潮州市潮安區(qū),將原潮安縣的磷溪鎮(zhèn)、官塘鎮(zhèn)、鐵鋪鎮(zhèn)劃歸潮州市湘橋區(q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