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至春秋戰(zhàn)國時(shí)期屬七閩、閩越地;秦代屬閩中郡;漢朝初期屬閩越國;漢元鼎五年(前112)廢閩越;漢元封元年(前110)徙其民于江淮間,以其地屬會(huì)稽郡;東漢建安初屬侯官縣;三國吳永安三年(260),置建安郡,增置東安等縣,屬東安縣;梁天監(jiān)(504—519)中,直至陳屬南安郡;隋開皇九年(589)改南安郡為縣,以其西、北二鄉(xiāng)置桃林場,屬南安縣;后唐長興四年(933)升為桃源縣,屬泉州;后晉天福三年(938)改桃源縣為永春縣;宋、元、明代分別隸屬泉州、泉州路、泉州府;清雍正十二年(1734)升為直隸州,轄德化、大田二縣;1913年,廢州,復(fù)改為縣,屬廈門道;1927年廢道,設(shè)行政督察區(qū),屬福建省第四行政督察區(qū);1949年8月,福建省人民政府成立。
9月9日,永春縣劃屬福建省第五行政督察區(qū)。
1950年3月14日起,屬泉州行政督察專員公署。
9月18日起,屬福建省人民政府晉江地區(qū)專員公署。
1955年3月12日起,屬福建晉江專區(qū)。
1971年6月17日起,屬晉江地區(qū)行政公署。
1985年6月起,晉江地區(qū)改為泉州市(原泉州市改為鯉城區(qū)),屬福建省泉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