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之地,古為《禹貢》梁州之域。
西周、春秋時(shí),屬巴國“南極黔涪”領(lǐng)地。
戰(zhàn)國時(shí)期,先后分屬楚黔中地、秦黔中郡。
秦至東漢年間,以境內(nèi)七曜山為界,分屬巴郡、黔中郡和臨江縣(今重慶市忠縣)、涪陵縣(今重慶石彭水縣)。
三國至十六國成(漢)時(shí)期,屬涪陵郡涪陵縣。
南北朝宋時(shí),縣地改屬巴郡。
齊,屬巴郡臨江縣。
梁,屬臨江郡。
北周,初屬臨江郡,武帝保定初(561)屬臨江地分置的南都郡源陽縣。
建德四年(575),屬南都郡源陽縣改名的懷德郡武寧(今萬州區(qū)武陵鎮(zhèn))。
隋朝時(shí)期,縣地屬臨州武寧縣。
唐武德二年(619)分浦州(今重慶市萬州區(qū))之武寧縣西界地置南賓縣,為石柱建縣之始。
五代十國、前蜀、后蜀循唐制。
北宋至明洪武十四年(1381),循唐制,隸忠州。
南宋建炎三年(1129),置石砫安撫司,馬定虎受封石砫安撫使,建立局勢機(jī)構(gòu),節(jié)制九溪十八峒。
元初,在南賓縣地設(shè)立為石砫軍民府,后升為石砫宣撫司。
元末,明玉珍據(jù)蜀,建立夏政權(quán),改為石砫安撫司。
明洪武八年(1375),置石砫宣撫司,隸重慶衛(wèi)。
十四年(1381),撤銷南賓縣,改為南賓里。
嘉靖四十二年(1563),改隸夔州衛(wèi)。
天啟元年(1621),石砫女宣撫使秦良玉勤王有功,升石柱宣慰司,隸夔州府(今重慶市奉節(jié)縣)。
清順治十六年(1659),石柱宣慰司隸川東道夔州府。
乾隆二十二年(1757),改土歸流,置石砫廳,仍隸夔州府。
二十六年(1761),升為石砫直隸廳,直隸四川省。
1913年,改為石砫縣,隸川東道。
1935年,改隸四川省第八區(qū)行政督察專員公署,駐酉陽。
1948年,改隸四川省第九行政區(qū)督察專員公署,駐萬縣。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于1950年正式成立石砫縣人民政府,隸川東行署區(qū)涪陵專區(qū)。
1952年,隸四川省涪陵專區(qū)。
1959年,改為石柱縣。
1984年,成立石柱土家族自治縣,隸四川省涪陵地區(qū)。
1988年,改隸四川省黔江地區(qū)。
1997年6月18日,重慶恢復(fù)中央直轄市,隨黔江地區(qū)改隸重慶。
2000年7月,直隸重慶市,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