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zhàn)國時燕昭王二十九年(前283)起始歸屬漁陽郡。
漢高祖十二年(前195)始設平谷縣,仍屬漁陽郡。
西漢末期,在今平谷西北置滑鹽縣。
新朝王莽改滑鹽為匡德。
東漢復名滑鹽縣,撤滑鹽入平谷。
東漢末期建安十八年(213)改漁陽屬廣陽郡。
三國魏黃初四年(223)為燕郡轄縣,太和六年(232)為燕國屬縣。
西晉初撤平谷縣,后復置為燕國地。
后趙平谷縣改屬漁陽郡。
北魏太平真君七年(446)撤平谷入潞縣。
后于今平谷地區(qū)北部置要陽縣(治所在今本區(qū)鎮(zhèn)羅營鎮(zhèn)上鎮(zhèn)附近),屬安州密云郡。
東魏撤要陽縣。
隋改屬漁陽郡無終縣(郡縣治所同在天津市薊縣)。
唐武德元年(618)屬檀州(今密云境內(nèi)),設大王鎮(zhèn)(今平谷縣城)。
五代燕應天元年(911)改屬薊州漁陽縣(今天津市薊縣)。
金大定二十七年(1187)升大王鎮(zhèn)為薊州平峪縣。
元至元二年(1265)將平峪縣并入漁陽縣。
至元十三年(1276)復置,改稱平谷縣,仍屬薊州。
明洪武九年(1376)平谷縣屬北平府薊州,十年(1377)將平谷并入三河縣,十三年(1380)復置平谷縣。
永樂元年(1403)改屬順天府薊州。
清康熙二十七年(1688)屬京師順天府北路廳。
雍正四年(1726)改屬霸昌道。
乾隆八年(1743)改屬直隸順天府。
民國元年(1912)沿襲清制。
1928年改屬國民政府河北省。
民國二十四年(1935)屬河北省冀東道。
1941年改屬河北省燕京道。
1946年獨立建制。
1949年8月屬河北省通縣專區(qū)。
1958年3月改屬唐山專區(qū)。
1958年10月20日,將河北省平谷縣劃歸北京市。
2002年,平谷縣改區(q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