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時期,平房地區(qū)屬順天府大興縣。
民國時期,平房地區(qū)屬郊一區(qū),其中石各莊以東屬通縣。
1950年,平房地區(qū)屬東郊區(qū),并成立平房行政村,轄平房、亮馬廠、白家樓3自然村。
1952年,平房行政村改為平房鄉(xiāng)。
1956年,石各莊由通縣劃歸東郊區(qū),并與姚家園村、平房村及黃杉木店4個自然村合并為平房高級社。
1958年,平房公社屬朝陽人民公社。
1961年4月,成立平房人民公社。
1983年,平房公社改鄉(xiāng)。
2003年2月,設平房地區(qū)辦事處,與平房鄉(xiāng)實行“一套人馬,兩塊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