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屬吳國,時稱鳩茲。
戰(zhàn)國時期,先屬吳后屬楚,故有“吳頭楚尾”之稱。
秦始皇統(tǒng)一中國,鳩茲屬鄣郡的丹陽縣。
漢武帝元封二年(前109),改鄣郡為丹陽郡,鳩茲易名蕪湖,為其縣之一。
三國時期,蕪湖屬東吳丹陽郡。
北宋開寶八年(975),蕪湖屬宣州。
太平興國二年(977)改屬太平州。
南宋建炎年間(1127~1130),舊存城壘悉毀于兵。
淳熙七年(1180),又筑城,后漸廢。
明萬歷三年(1575),蕪湖再筑城,城址部分與宋城重合。
此后數(shù)百年,蕪湖雖幾經戰(zhàn)亂,但城區(qū)一直以明城為基礎,不斷向外發(fā)展擴大。
清順治二年(1645),蕪湖縣屬江南布政使太平府。
康熙六年(1667),蕪湖屬安徽省太平府。
1912年,廢府設道,蕪湖縣直屬安徽省。
1945年抗日戰(zhàn)爭勝利后,蕪湖設皖南行署,轄省第六區(qū)的蕪湖、當涂、無為、繁昌四縣。
1949年4月27日,成立蕪湖市軍管會,直屬南京軍管會。
1949年5月10日,蕪湖市人民政府成立;5月12日,蕪湖縣人民政府成立,蕪湖市、縣分置,蕪湖自此正式設立市建制,蕪湖市屬皖南行政公署。
1952年8月,蕪湖市改由安徽省人民政府領導,為省直轄市。
1953年12月,蕪湖市軍管會撤銷。
1956年1月,屬蕪湖專署。
1958年6月,蕪湖市改屬蕪湖專區(qū);1960年1月,蕪湖專區(qū)與蕪湖市分設,蕪湖市屬省和蕪湖專區(qū)雙重領導。
1961年4月,蕪湖市改為直屬安徽省。
1965年7月蕪湖市改屬蕪湖專區(qū)。
1968年5月蕪湖市革委會成立。
1971年3月,蕪湖專區(qū)改名為蕪湖地區(qū),蕪湖市、蕪湖縣同屬蕪湖地區(qū)。
1973年2月,蕪湖市由地轄市改為省轄市。
1980年1月,蕪湖縣劃歸蕪湖市領導;8月蕪湖市革委會撤銷,成立蕪湖市人民政府。
市轄蕪湖縣和鏡湖、新蕪、馬塘、四褐山、裕溪口、郊區(qū)6區(qū)。
1983年6月,宣城地區(qū)的繁昌縣、南陵縣、青陽縣和九華山管理處劃歸蕪湖市管轄。
1985年,蕪湖市轄蕪湖、繁昌、南陵、青陽4縣,鏡湖、新蕪、馬塘、四褐山、裕溪口、郊區(qū)6區(qū)和九華山管理處。
1988年8月,安徽省設立池州地區(qū),蕪湖市的青陽縣和九華山管理處劃歸池州地區(qū)。
1990年3月,撤銷裕溪口區(qū)、四褐山區(qū)、郊區(qū),設立鳩江區(qū)。
2006年2月,鏡湖區(qū)、新蕪區(qū)撤銷,設立鏡湖區(qū)、三山區(qū),馬塘區(qū)更名為弋江區(qū)。
2011年8月,原巢湖市所轄的無為縣、和縣沈巷鎮(zhèn)劃歸蕪湖市。
蕪湖市轄鏡湖、弋江、鳩江、三山4區(qū)和無為、蕪湖、繁昌、南陵4縣。
2019年12月23日,撤銷無為縣,設立縣級無為市,由安徽省直轄,蕪湖市代管。
2020年7月6日,撤銷蕪湖市三山區(qū)、弋江區(qū),設立新的蕪湖市弋江區(qū);撤銷蕪湖縣,設立蕪湖市灣沚區(qū);撤銷繁昌縣,設立蕪湖市繁昌區(qū)。